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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下水质量标准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8-21 9:36:20

地下水质量标准

Quality standard for ground water

GB/T 14848一93


 

1  引言

    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地下水资源,防止和控制地下水污染,保障人民身体健康,促进经济建设,特制订本标准。

    本标准是地下水勘查评价、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的依据。

2  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

2.1  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的质量分类,地下水质量监测、评价方法和地下水质量保护。

2.2  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,不适用于地下热水、矿水、盐卤水

3  引用标准

    GB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

4  地下水质量分类及质量分类指标

4.1  地下水质量分类

    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、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,并参照了生活饮用水、工业、农业用水水质最低要求,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。

    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。适用于各种用途。

    Ⅱ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。适用于各种用途。

    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。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、农业用水。

    Ⅳ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。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,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。

    Ⅴ类不宜饮用,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。

4.2  下水质量分类指标(见表1)

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

项目序号

类别 标准值 项目

V

1

()

5

5

15

25

>25

2

嗅和味

3

浑浊度 ()

3

3

3

10

>10

4

肉眼可见物

5

pH

6.5~8.5

5.5~6.5, 8.5~9

<5.5,>9

6

总硬度(CaCO3)(mg/L)

150

300

450

550

>550

7

溶解性总固体(mg/L)

300

500

1000

2000

>2000

8

硫酸盐(mg/L)

50

150

250

350

>350

9

氯化物(mg/L)

50

150

250

350

>350

10

(Fe)(mg/L)

0.1

0.2

0.3

l.5

>1.5

11

(Mn)(mg/L)

0.05

0.05

0.1

1.0

>1.0

12

(Cu)(mg/L)

0.01

0.05

1.0

1.5

>1.5

13

(Zn)(mg/L)

0.05

0.5

1.0

5.0

>5.0

14

(Mo)(mg/L)

0.001

0.01

0.1

0.5

>0.5

(续表1)

项目序号

 

V

15

(Co)(mg/L)

0.005

0.05

0.05

1.0

>1.0

16

挥发性酚类(以苯酚计)(mg/L)

0.001

0.001

0.002

0.0l

0.01

17

阴离子合成洗涤剂(mg/L)

不得检出

0.1

0.3

0.3

>0.3

18

高锰酸盐指数(mg/L)

1.0

2.0

3.0

10

>10

19

硝酸盐(N计〕(mg/L)

2.0

5.0

20

30

>30

20

亚硝酸盐(N)(mg/L)

0.001

0.01

0.02

0.1

0.1

21

氨氮(NH4)(mg/L)

0.02

0.02

0.2

0.5

>0.5

22

氟化物(mg/L)

1.0

1.0

1.0

2.0

>2.0

23

碘化物(mg/L)

0.1

0.1

0.2

1.0

>1.0

24

氰化物(mg/L)

0.001

0.01

0.05

0.1

>0.1

25

(Hg)(mg/L)

0.00005

0.0005

0.001

0.001

>0.001

26

(As)(mg/L)

0.005

0.01

0.05

0.05

>0.05

27

(Se)(mg/L

0.01

0.01

0.01

0.1

>0.1

28

(Cd)(mg/L)

0.0001

0.001

0.01

0.01

>0.01

29

(六价)(Cr6+)(mg/L

0.005

0.01

0.05

0.1

>0.1

30

(Pb)(mg/L)

0.005

0.01

0.05

0.1

>0.1

31

(Be)(mg/L)

0.00002

0.0001

0.0002

0.001

>0.001

32

(Ba)(mg/L)

0.01

0.1

1.0

4.0

>4.0

33

(Ni)(mg/L)

0.005

0.05

0.05

0.1

>0.1

34

滴滴涕(μg/L
不得检出

0.005

1.0

1.0

>1.0

35

六六六(μg/L)

0.005

0.05

5.0

5.0

>5.0

36

总大肠菌群(/L)

3.0

3.0

3.0

100

>100

37

细菌总数(/rnL)

100

100

100

1000

>1000

38

总α放射性(Bq/L)

0.1

0.1

0.1

>0.1

>0.1

39

β放射性(Bq/L)

0.1

1.0

1.0

>1.0

>1.0

    根据地下水各指标含量待征,分为五类,它是地下水质量评价的基础。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各类专门用水,在地下水质量分类管理基础上,可按有关专门用水标准进行管理。

5  地下水水质监测

5.1  各地区应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。检验方法,按国家标准GB5750《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》执行。

5.2  各地地下水监测部门,应在不同质量类别的地下水域设立监测点进行水质监测,监测频率不得少于每年二次(丰、枯水期)。

5.3  监测项目为:PH、氨氮、硝酸盐、亚硝酸盐、挥发性酚类、氰化物、砷、汞、铬(六价)、总硬度、铅、氟、镉、铁、锰、溶解性总固体、高锰酸盐指数、硫酸盐、氯化物、大肠菌群,以及反映本地区主要水质问题的其它项目。

6  地下水质量评价

6.1  地下水质量评价以地下水水质调查分析资料或水质监测资料为基础,可分为单项组分评价和综合评价两种。

6.2  地下水质量单项组分评价,按本标准所列分类指标,划分为五类,代号与类别代号相同,不同类别标准值相同时,从优不从劣。

    例:挥发性酚类Ⅰ、Ⅱ类标准值均为O.OO1mg/L,若水质分析结果为O.OO1mg/L时,应定为Ⅰ类,不定为Ⅱ类。

6.3  地下水质量综合评价,采用加附注的评分法。具体要求与步骤如下;

6.3.1  参加评分的项目,应不少于本标准规定的监测项目,但不包括细菌学指标。

6.3.2  首先进行各单项组分评价,划分组分所属质量类别。

6.3.3  对各类别按下列规定(表2)分别确定单项组分评价分值Fi。

类别

V

Fi

0

1

3

6

10

6.3.4  按式(1)和式(2)计算综合评价分值F。

F=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1

F=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2

式中:F—各单项组分评分值Fi的平均值;

      Fmax单项组分评价分值Fi中的最大值;

      n—项数。

6.3.4  根据F值,按以下规定(表3)划分地下水质量级别,再将细菌学指标评价类别注在级别定名之后。如“优良(Ⅱ类)”、“较好(Ⅲ类)”

3

级别

F

<0.80

0.80~<2.50 2.50~<4.25 4.25~<7.20

>027

6.4  使用两次以上的水质分析资料进行评价时,可分别进行地下水质量评价,也可根据具体情况,使用全年平均值和多年平均值或分别使用多年的枯水期、丰水期平均值进行评价。

6.5  在进行地下水质量评价时,除采用本方法外,也可采用其他评价方法进行对比。

7  地下水质量保护

7.1  为防止地下水污染和过量开采、人工回灌等引起的地下水质量恶化,保护地下水水源,必须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
7.2  利用污水灌溉、污水排放、有害废物(城市垃圾、工业废渣、核废料等)的堆放和地下处置,必须经过环境地质可行性论证及环境影晌评价,征得环境保护部门批淮后方能施行。

附加说明:

    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提出。

    本标准由地质矿产部地质环境管理司、地质矿产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研究所归口。

    本标准由地质矿产部地质环境管理司、地质矿产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研究所、全国环境水文地质总站、吉林省环境水文地质总站、河南省水文地质总站、陕西省环境水文地质总站、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水文地质总站、江西省环境地质大队负责起草。

    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李梅玲、张锡根、阎葆瑞、李京森、苗长青、吕水明、沈小珍、席文跃、多超美、雷觐韵。


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3-12-30批准
1994-10-01实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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